標案案號 | TPACPM1110223 |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捌拾萬 元整 |
截止招標日期 | 2022-09-19 |
摘要說明 | ﹝聯 絡 人﹞鍾沛君 ﹝連絡電話﹞(02)7756-3800#1713 ﹝傳真號碼﹞(02)7756-3899 ﹝公 告 日﹞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截止報價﹞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若逢例假日順延至下個工作天12:00前) ﹝收受文件地點﹞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管理部/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工作內容﹞詳需求說明書、平面配置圖、規格表、投標單、詳細價目表、契約書、切結書 ﹝廠商資格﹞營業登記證或設立證明、信用證明 ﹝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附加說明﹞
(1)具有營業登記證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3)投標單(請加蓋公司章) (4)詳細價目表(請加蓋公司章) (5)廠商資格審查表 (6)投標廠商聲明書(請加蓋公司章) (7)切結書(請加蓋公司章) (8)標封 5.現場勘查請於公告日起四天內至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現場現勘,逾時將不予辦理。 |
預算說明 | 新臺幣80萬元整(報價高於預算者視為不合格)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聯絡人姓名 | 鍾沛君 |
聯絡人電話 | 7756-3800分機1713 |
聯絡人信箱 | jiun.chung@tpac-taipei.org |
決選結果廠商 | 廠商報價未進入本中心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