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藝文產業遭受新冠肺炎衝擊,諸多表團因工作人員與演出人員確診被迫取延期或取消演出,營運承受重大影響,故本中心於111年配合府會最新紓困措施「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防疫指引專區-111年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紓困措施 (gov.taipei)」,方案如下:
- 入館前:若演出團隊因受疫情因素影響,可於演出前30天內出示確診證明,並提出調整檔期或取消演出,若最終確認取消演出,將無息退還全數保證金與租金。
- 彩排期間:若演出團隊於進館工作後,因工作人員或演出人員確診,且無替代人員可接替工作,經本中心同意,可協商延期演出或取消演出。若最終確認取消演出,將無息退還全數場地租金、設備費與保證金。
- 演出期間:於正式演出期間,因工作人員或演出人員確診,且無替代人員可接替工作,經本中心同意,可協商延期演出或取消演出。若最終確認取消演出,本中心將退還尚未使用的場地租金、設備費與保證金。
以上方案適用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