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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用

租用辦法

公告開放檔期

→登錄本中心網站場地租借系統提出申請

→上傳申請資料及繳納手續費 →審核申請資料

→審議會議 →審議結果通知

→檔期通過單位進行簽約手續,並繳付租金總額40%為訂金

→使用首日前30日應繳清保證金及60%場租餘款

→使用結束費用結清、保證金退還

→敬請詳閱「劇場檔期申請及收費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