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用
租用辦法
公告開放檔期
→登錄本中心網站「場地租借系統」提出申請
→上傳申請資料及繳納手續費 →審核申請資料
→審議會議 →審議結果通知
→檔期通過單位進行簽約手續,並繳付租金總額40%為訂金
→使用首日前30日應繳清保證金及60%場租餘款
→使用結束費用結清、保證金退還
→敬請詳閱「劇場檔期申請及收費規章」
公告開放檔期
→登錄本中心網站「場地租借系統」提出申請
→上傳申請資料及繳納手續費 →審核申請資料
→審議會議 →審議結果通知
→檔期通過單位進行簽約手續,並繳付租金總額40%為訂金
→使用首日前30日應繳清保證金及60%場租餘款
→使用結束費用結清、保證金退還
→敬請詳閱「劇場檔期申請及收費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