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尋尋覓覓適合的場地演出?
藝穗節提供的場地不這麼符合想要的演出呈現?
又好想要參與藝穗節這場節慶?
那麼不如選擇自帶場地一同參與吧!
「自帶場地」方案,由團隊自行與場地協商,支付場地及技術相關費用,沒有五個時段、每時段四個小時的使用限制,亦可擁有藝穗節的整體行銷資源,並可參與藝穗節舉辦的相關工作坊及講座。
使用自帶場地參與臺北藝穗節的幾點原則:
• 場地本身必須在臺北市內
• 場地費用及技術費用須自行負擔
• 須配合或提供消防相關檢查及資料
• 自帶場地者,須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及繳交報名費與一份保證金
• 請於3月11日(二)至4月2日(三)完成申請作業。
使用自帶場地,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 場地同意書正本
同意書格式不限,可參考藝穗節提供之「場地使用同意書」範本,請將同意書用印正本於4月2日(三)前郵寄至藝穗節辦公室。
2. 場地相關文字資料(供藝穗節官網用)
請下載填寫「自帶場地相關資料」表格,並於4月2日(三)前將電子檔以email方式寄至藝穗節信箱,逾期將不予受理申請。
3. 該場地當年度消防檢查複本
請將消防檢查複本郵寄至藝穗節辦公室,或將電子檔以email方式寄至藝穗節信箱。
4. 場地照片(3~5張,尺寸:684*382px,供北藝中心官網用)
請將照片於4月2日(三)前以email方式寄至藝穗節信箱。
5. 場地平面圖
請將場地平面圖於4月2日(三)前將電子檔以email方式寄至藝穗節信箱。
6. 費用
自帶場地的報名費為新臺幣500元;此外,不論使用自帶場地數量,每一報名帳號,僅須繳交一份保證金新臺幣3,600元。
郵寄地址:
11108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節目部收(自帶場地申請)
e-mail:tff@tpac-taipe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