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室內1、2F公共空間採「寵物不落地」原則,攜帶寵物入館需要自備寵物推車、提袋或提籠。
於3F以上空間欣賞演出或參與活動時請勿攜帶動物(導盲犬除外),現場亦不提供寄放寵物服務。
為維護場館及公共空間的良好參觀體驗與安全,本館提醒您: